消防气瓶检测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规定、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消防气瓶检测基本要求:1、消防气瓶检测机构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机构的认可证书;2、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和生效性负责,并按照批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气瓶检验工作;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无损检测资格证书,检验员应取得气瓶检验资格证书。3、检验前,应确认气瓶内的残留气体和残留液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和消防要求进行回收和处理,确保检验工作的安全;4、气瓶和阀门应逐个检查,超过设计使用寿命的阀门在下次检查日期前应更换,并及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出具定期检查报告;5、在气瓶表面涂上检验机构名称、颜色标记、下次定期检验日期和检验合格标志等。6、对废弃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消除使用功能;7、气瓶检验机构根据充装使用单位的申请,对达到设计使用寿命的气瓶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安全评估结论负责;8、检验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及时统计、汇总和上传有关检验结果的数据,根据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要求,检验结果数据也可由用户上传。
消防气瓶检测定期检查周期。消防气瓶检测定期检验日期从气瓶制造日期开始计算,但制造日期与使用登记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一个定期检验周期。充装单位已为每个气瓶购买充装安全责任险,并能在定期检验期间履行维修职责的,充装单位在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书面通知后,可根据气瓶的安全状况,确定定期检验期间或超过设计使用寿命后进行安全评估。但安全评估后的气瓶实际使用寿命不超过12年。
消防气瓶检测检验机构可以根据气体质量和气瓶的实际使用情况缩短检验周期;用户应当及时将气瓶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单位进行维护或者修理,检查中发现低温绝热气瓶的绝热性能存在问题时。
消防气瓶检测定期检查周期。消防气瓶检测定期检验日期从气瓶制造日期开始计算,但制造日期与使用登记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超过一个定期检验周期。充装单位已为每个气瓶购买充装安全责任险,并能在定期检验期间履行维修职责的,充装单位在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书面通知后,可根据气瓶的安全状况,确定定期检验期间或超过设计使用寿命后进行安全评估。但安全评估后的气瓶实际使用寿命不超过12年。
消防气瓶检测检验机构可以根据气体质量和气瓶的实际使用情况缩短检验周期;用户应当及时将气瓶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单位进行维护或者修理,检查中发现低温绝热气瓶的绝热性能存在问题时。